三个月狗可以杀了吃吗?
从法律角度来讲,三个月的狗狗已经属于刑法规定的野生动物了(家畜不算),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是违法的。 不过现在法律规定一般都只是要求罚款和劳教,不会真的坐牢。 但是!!!这个物种是人类的朋友!!!对宠物饲养来说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!!!
以人类目前的医疗水平,任何未经免疫的犬只都有可能传染致命的传染病给人。。。 就算是打了疫苗的,也不能保证百分百安全,传染病的潜伏期长短不一,有的病在动物体内存在不发病,而一旦接触人就可能引起严重的疾病甚至死亡。 目前对人类危害较大,需要格外小心的病毒就有:犬瘟热、犬细小病毒病、狂犬病等,这些疾病都可以通过注射疫苗来预防;还需要定期注射寄生虫针剂,防止被狗狗体内外的寄生虫感染。
如果养了一个月发现实在受不了狗崽子的各种臭毛病要扔掉了,也最好先送人或找人收养,不要随便杀死食用。 毕竟这条命可都是人类自己造的孽啊… …